>>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意见信箱
您现在的位置:鄂州农业信息网 > 首页 > 农民培训                                                     今天是:

市财政局立足监管抓督导 “阳光工程创一流”

市财政局坚持“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群众受益”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工作方针,把市委、市政府今年为民承诺的“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8000人”这一实事做好,做实,使全市“阳光工程”呈现出服务社会化,培训就业一体化的好态势。

今年市财政局与市农业局共同筹资213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资金178万元,民间资金30万元)分解到全市10个培训学校,补贴给每个受训农民。到目前为止,全市分别举行农民培训班135期,共培训农村劳动力5905人,占年计划的73%,已转移农民4216人,占年计划52.7%,全市新增农民务工收入4800万元。由市财政局创导并协助实施的《鄂州市阳光工程督导员工作责任制》和《鄂州市阳光工程操作程序及督导办法》由省阳光办向全省发简报推广,并组织参观学习,使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围绕“阳光工程”的顺利实施,市财政局具体狠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健全督导机制,实行区域负责制。市财政局于320日联合市农业局召开全市阳光工程工作会议,并成立了市区二级财政、农业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阳光工程”督导办公室,并建立“阳光工程”督导责任制,逐级落实到基层,到学校。

二是规范台帐管理,实行网上查询制。在资金申报,发放及监管工作中,市财政局农财科督促市阳光办建立规范的办班申报、收费公示及台帐网上登录备查制度。规范学员凭身份证发放代金券的农民培训转移操作模式,并于314日在我市召开的全省阳光办主任会上作典型交流。在实行工作中,市区二级农财科(股)工作人员,在繁忙的本职业务工作中,挤时间参加阳光工程督导和检查。据统计,全市先后对10个培训基地,133期农民学员,共发放代金券5019份(其中学期12306人,学期21184人,学期2月以上的1529人),其台帐管理工作在728日在我市召开的全省农业系统温暖工程实施会上作了现场观摩和经济交流。

三是组织自查自纠,实行责任追究制。为迎接国家及省级涉农资金的检查,确保阳光工程培训资金的落实到位,市财政局农财科长秦昌纯按全省“阳光工程”项目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迅速组织阳光工程督导员和各有关学校负责人布置全市03-06年度阳光工程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对前3年间国家投入我市阳光工程补贴资金215.12万元,支助农民转移培训15789人的情况逐一进行排查。并对前段阳光工程培训工作中少数单位制度不健全、管理粗放、台帐管理紊乱等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和处理,并相应建立了“加强监管、改进工作、整合资源、合力推进”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现农民“双转移”,城乡经济“双发展”的新机制,确保全市阳光工程走在全省前列,为建设和谐社会主义再添光彩。

 

    


Copyright@ 版权所有:湖北省鄂州市农业局 主办:湖北省鄂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邬家巷3号 邮编:436000 Tel:0711-3222465 QQ:7037645

root@ezagri.com.cn    建议最佳浏览模式 1024*768分辨率

反恶意软件,净化网络空间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