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市农业委员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现向全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1、为建设“两区一市”发展都市农业,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将各种农业补贴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
2、严格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行为,对农民造成损失的,依法立案查处,帮助受害农民索赔。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手段,确保市民吃上放心农产品。
4、为农民提供有效的农业技术和信息服务,在鄂州农业信息网上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免费发布农产品供求和市场价格信息。定期公布农作物主导品种和主导农药的供应信息,引导农民购买使用优质、高产、高抗的优良品种和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积极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办实事,帮助解决畜牧重防疫、轻治疗,重发展、轻加工的困难,组织龙头企业与生产基地对接。扩大农业机械作业面积,抓好农业机具、沼气设施维修服务网点建设。
5、积极组织农业防灾救灾,对抗灾补救所需的种子、种苗及时组织调运,满足受灾地区,恢复生产需要。及时发布动植物病虫害预警预报信息,积极配合各级政府,组织力量扑灭,确保有病不流行,有疫不成灾。
6、规范农业行政行为。扩大政务公开透明度,实行行政审批“一站式”办公。对办理证件的各项收费,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不多收、乱收;对检验、检测、检疫性收费,一律从低收取。对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乱收费、多收费、多头执法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护短。
7、严防农民负担反弹。对因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增加农民负担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8、主动为基层和群众服务,积极开展“两进”活动。对农民来访的,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明确回复。对来农委部门办事的,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随来随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复率达到100%,见面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5%以上。
9、转变作风,廉洁从政。对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全局性、关键性、重点性的工作,无论是单位负责人还是一般工作人员都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决不懈怠。发现违纪违法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领导接待日:每周四
接待地点:市农委办公楼一楼
监督电话:0711-3222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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